天津师范大学校园卡使用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校园卡(以下简称校园卡)是天津师范大学内部进行费用结算和管理的工具卡,可与建设银行龙卡配套使用。校园卡采用电脑联网管理,凡本校学生或教职工均可申请办理校园卡,学校通过此卡进行各项费用结算和相关管理。持卡人的个人消费必须对校园卡充值后方可使用。校园卡资金采用即时扣帐方式进行结算。卡上资金不提现,不计息,使用校园卡结算免收手续费。校园卡仅供在校园内消费、管理使用。持卡人须妥善保管,不得出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后果自负。如有遗失,为保证资金安全,须立即办理挂失手续。如有拾得敬请交回校园卡管理科。 校园卡使用解释权归校园卡管理科。 校园卡分类 校园卡分为:学生卡、教工卡、临时卡 学生卡:供在校各类学生使用; 教工卡:供在职教职员工使用; 临时卡:供有业务往来或临时工作人员就餐使用。 目前主要功能 (一)个人消费: 1、就餐、购物、打开水、洗浴、校内电瓶车、宿舍洗衣机等; 2、图书借阅、上网等。 (二)学籍管理、图书管理、门禁考勤管理等。 校园卡开户 非本校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正式卡。各类人员申请办卡,必须由其管理部门负责审定身份。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和正式研究生开户免收工本费。 校园卡销户 持卡人离校时持有效证明到校园卡管理科办理销户手续。 校园卡充值 1.自助圈存:使用校园卡圈存系统,可以便捷地将建行龙卡内的存款转移到校园卡中,用户操作时可以去校内圈存机圈存。圈存时请注意机器旁张贴的使用说明。地点:1食堂一楼南侧洗手池对面;2食堂北侧大厅;新校区校内建设银行。 2.协议圈存:开通协议圈存功能后,系统在每天早上自动检查校园卡内余额,当余额小于20元时,自动从其对应的建行龙卡帐户中转移30元到校园卡中。转账后持卡人须在协议圈存写卡机拍卡确认。协议圈存每年11月份变更1次,请留意学院或网上通知。地点:1食堂一楼南侧洗手池旁边;2食堂北侧大厅。 3. 圈存交易出现异常的处理:如发现银行卡中资金已出账,而校园卡未入账,持卡人请先到银行打印银行卡交易明细后,持银行卡交易明细、校园卡和银行卡到校园卡管理科(新校区文科楼A区117室)进行处理。 4. 圈存过程中出现银行卡卡在机器中取不出来,请联系食堂管理员(限食堂)或银行保安员(限校内建设银行)进行处理。 电子钱包功能 目前校园卡内设有小额电子钱包2个,分别用于校内电瓶车、宿舍洗衣机消费。持卡人须持卡在1食堂一楼南侧洗手池后面的转款机将资金由校园卡账户转入相应电子钱包后方可使用,转款时请注意机器旁张贴的使用说明。电子钱包内金额不挂失、不结转、不提现。 校园卡挂失 请利用圈存机进行挂失,或进入校园网主页下方的“校园卡查询”网页(http://59.67.75.248:8008)进行挂失。挂失之前及挂失次日24小时内,所造成的挂失卡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校园卡解除挂失 由持卡人本人(代办需携带持卡人的学生证或工作证)持校园卡到校园卡管理科办理。 校园卡补办 校园卡挂失48小时后(遇节假日顺延),由持卡人本人(代办需携带持卡人的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校园卡管理科办理。 校园卡交易记录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校园网主页下方的“校园卡查询”网页(http://59.67.75.248:8008)进行校园卡交易记录的查询。对于有争议的交易,持卡人在网上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直接同商户进行交涉。 新生入学办理校园卡 新生入学到所在学院领取临时卡;持建行龙卡到建设银行学院分理处(新校区商贸街1号)修改密码,激活建行龙卡后可通过圈存机为其所持校园临时卡圈存充值。新生根据学校相关通知以班为单位持临时卡到校园卡管理科(新校区文科楼A区117室)免费换取正式卡。换卡时不能交回临时卡或交回临时卡严重损坏的,将收取相应工本费。 校园卡管理科地址:新校区文科楼A区117室 Tel: 022-23766044 建设银行学院分理处地址:新校区商贸街1号 Tel:022-2376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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